二级建造师立卷原则如下:
按单位工程立卷
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分别立卷。
依据资料构成排列
卷内资料排列顺序要依据卷内的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部分、备考表、封底。
同类资料按日期顺序排列
若卷内资料有多种资料时,同类资料按日期顺序排列,不同资料之间的排列顺序应按资料的编号顺序排列。
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
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工程专业的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按建设程序划分
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并可根据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分专业组卷
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分专业进行组卷,每一专业根据图纸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避免重份文件
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案卷厚度控制
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专业承(分)包工程独立立卷
专业承(分)包施工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应分别单独立卷。
按阶段和结构分类
立卷应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应建立一个独立的卷宗。同时,立卷应按照工程结构、专业、施工内容等分类,每个分类应建立一个独立的卷宗。
这些原则和方法有助于确保施工文件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便于后续的档案保管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