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灯具设置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灯具选型
节能灯具:应选择节能光源,光源色温不应低于2700K。
蓄光型指示标志:不应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代替消防应急灯具。
灯具电压等级及供电方式:
8m及以下的灯具应选择A型灯具。
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应选择集中电源A型灯具。
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可选择自带电源的B型灯具。
灯具面板或灯罩材质:
除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可以采用厚度4mm及以上的钢化玻璃外,其他场所不应采用玻璃材质。
在顶棚、疏散路径上方设置的灯具的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玻璃材质。
标志灯规格:
H>4.5m的场所,应选择特大型或大型标志灯。
3.5-4.5m的场所,应选择中型或大型标志灯。
H<3.5m的场所,应选择中型或小型标志灯。
灯具及其防护层等级:
室外或地面上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
隧道、潮湿场所内设置,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B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4。
标志灯类型:标志灯应选择持续型灯具。
标志灯设置
有维护结构的疏散走道/楼梯:
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平行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高大空间敞开场所的疏散通道:
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特大型或大型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m,中型或小型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
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水平时,特大型或大型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5m,中型或小型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保持视觉连续的标志灯: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m。
其他要求
灯具应远离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并确保应急照明持续供电时间。
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及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防火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消防应急灯具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有效性,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视觉提示,帮助人们安全疏散。建议在设计和安装消防灯具时,严格按照这些标准执行,以确保安全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