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留守补贴政策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具体信息:
一次性留工补贴
申报条件: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坚持生产的企业,按实际从事生产活动5天及以上的省外户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参保情况以2022年12月为准,不含已申领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的返岗员工。
申报途径:企业通过“甬易办”平台向企业纳税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申报,市本级纳税企业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申报办理,申报时须提供《一次性留工补贴申报表》。企业须将加班单、考勤表、工资单等原始凭证保存到2023年底备查。
企业节日加班补贴
申报条件:2023年1月22日至24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正常开工的制造业、重点工程、外贸行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属生产、民生服务必需不能停工的企业),按实际从事生产的参保员工人数,给予每人每天600元标准的加班补贴。参保情况以2022年12月为准,不含已申领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的返岗员工。
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
补贴对象:重点工业企业中的省外户籍留长过年员工。
补贴标准:按照省外户籍员工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每户企业最高补贴30万元。
申报条件:
注册地在长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连续生产且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
自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止,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省外户籍员工未离开长春市;
企业依法为申请补贴的省外户籍员工缴纳2021年一季度社会保险费。
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了解并确认相关补贴政策的具体要求和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