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规定如下:
继续教育周期
一级造价工程师每四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内容
主要包括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工程造价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等。
学时要求
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
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
初次申请注册要求
超过一个注册有效期或者一个延续注册有效期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或恢复执业申请时,应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继续教育补习学习班,考核合格者由中价协出具相关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学习形式
注册造价工程师可以通过网络教育、线下教育及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
可以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集中面授培训。
总结:
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需要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包括60学时的必修课和60学时的选修课。初次申请注册时,若未满足继续教育要求,需参加补习班并通过考核。学习形式多样,包括网络教育和线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