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平面面积之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房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 套内建筑面积 + 公摊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 套内使用面积 + 套内墙体面积 +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
使用面积不包括阳台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
共有墙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非共有墙按实际墙体面积计算。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算,未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单层建筑物: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2.2m时计算全面积,不足2.2m时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物: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首层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地下室、半地下室等: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其他相关规定
房屋层高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才计算建筑面积。
外墙墙体: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
斜面结构屋顶:层高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不规则围护物: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变形缝: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非垂直墙体: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这些规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实际应用中,造价员需要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和相关规范进行精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