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撤销证明的相关内容如下:
撤销申请条件
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未在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参与项目实施。
未参与过任何违规项目,如建筑整改、行政处罚等。
未涉及任何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因个人原因影响项目质量等情况。
撤销申请流程
准备材料:需要填写《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可能还需要提供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退休证等文件。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聘用单位,聘用单位在核实无误后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提交至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
等待审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在收到撤销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相关信息上报至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办理撤销手续: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收到上报信息后,会办理相应的撤销手续,包括在相关系统中注销注册建造师的信息,并收回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公告撤销结果:最后,撤销注册的结果会在官方渠道上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姓名、资格证书编号、注册证书编号等信息。
撤销申请书内容
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撤销申请的原因,例如个人身体原因、家庭因素或个人工作计划发生变化等。
撤销申请的计划时间,例如是撤销已经递交的申请或者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撤销等。
需要签字并注明日期。
其他注意事项
撤销注册并不意味着该建造师失去了其资格证书,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建造师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重新申请注册。
具体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向当地建设局咨询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