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通用范围包括:
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具体到工程领域,一级建造师的适用工程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工程: 各类住宅、商业建筑、公共设施等建筑物的施工项目,负责项目的组织、施工、质量控制等工作。 市政工程
水利工程:水库、渠道、水源工程等项目,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调试等工作。
机电工程:各类建筑物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设备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工作。
建筑、市政、公路等领域:包括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园林建筑、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
此外,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还可以包括:
房屋建筑、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
具体范围可参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证书是全国通用的,可以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职业活动,不仅限于所在省份。其执业范围涵盖多个工程领域,具体应用需参照相关法规和资格证书上的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