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要求
必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要求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需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需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专业要求
必须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其他条件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年龄需年满22周岁。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相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建议:
申报一级建造师前,请仔细核对学历、专业及工作经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保满足所有要求。
若有特殊情况或政策变动,请及时关注相关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