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中的“计量支付”主要涉及工程项目的计量与支付管理,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的计量支付。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和详细说明:
工程计量的原则
工程量按月进行计量,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以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工程量清单中的漏项、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应据实调整。
工程计量的依据
质量合格证书。
《计量规范》。
技术规范中的“计量支付”条款。
设计图纸。
工程计量的方法
均摊法:对清单中某些项目的合同价款,按合同工期平均计量。
凭据法:按照承包人提供的凭据进行计量支付,例如建筑工程险保险费、第三方责任保险费、履约保证金等。
估价法:根据监理工程师估算的已完成的工程价值支付。
断面法:用于填筑土方工程,计量体积为原地面线与设计断面所构成的体积。
图纸法:按照设计图纸所示的尺寸进行计量,如混凝土构筑物的体积、钻孔桩的桩长等。
分解计量法:将一个项目分解为若干子项,对完成的各子项进行计量支付,适用于包干项目或较大的工程项目。
预付款计量支付
预付款是工程项目启动阶段的重要资金来源,其计量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预付款的比例和时间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合同条款确定。
预付款应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
进度款计量支付
进度款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的款项。
进度款的计量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和支付标准进行,确保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等事项应及时处理,避免影响进度款的支付。
结算款计量支付
结算款是工程项目完工后,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的款项。
结算款的计量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标准进行,确保结算的公正、准确和及时。
结算过程中的争议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工程的顺利竣工。
建议在实际工程项目中,承包人和发包人应严格按照上述原则和方法进行工程计量与支付,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同时,应加强对预付款和进度款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