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转省外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填写相关表格
填写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表,并经原聘用单位及现聘用单位双方签署同意变更并加盖公章。
携带资格证书
携带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解聘合同
提供与原单位解聘的合同一份。
单位证明
原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
新聘用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
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继续教育证明
如果转入的当地已进行过继续教育,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如学生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造价员章、会员证等。
户口本或护照等有效证件。
在线申请
登录相关管理系统,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上述材料。
审核与等待
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将申请发送至原聘用单位和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等待领取新的造价员证书。
建议您提前咨询转入地的省级造价员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跨省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