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建筑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按使用性质分类
民用建筑
工业建筑
农业建筑
2. 民用建筑分类
高层民用建筑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其他高层公共建筑,如: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公共建筑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其他公共建筑,如:
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
单、多层民用建筑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
3. 按建筑高度分类
单层、多层建筑
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
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
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
4. 特殊建筑分类
超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
5. 耐火等级分类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以上信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进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