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实务复核

予昇亲子 · 2024-12-26 01:30:56

一级建造师实务复核的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考生需要在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申请应包含个人身份信息和详细说明复查理由。

汇总上报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在收到考生的复查申请后,会进行汇总,并将申请上报至人社部考试中心。

成绩复核

人社部考试中心在汇总所有申请后,会将申请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过程包括检查答题卡、试卷扫描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漏评、计分是否准确,以及是否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等。

结果反馈

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给考生。通知方式一般为邮寄或其他指定方式,考生需要耐心等待并留意相关通知。

注意事项:

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核查,主观题成绩复核可登录相关网站提交申请。

成绩复查范围主要包括主观题试卷、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等。

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成绩单等,并填写《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成绩复查工作一般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与试卷的评阅,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建议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成绩复核申请,并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以便顺利获取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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