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排水工程中,通常会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明沟排水
地面截水:在沟槽或基坑开挖时,在其周围筑堤截水或在其内底四周或中央开挖排水沟,将地下水或地面水汇集到集水井内,然后用水泵抽走。
坑内排水:当基坑或沟槽开挖过程中遇到地下水和地表水时,在坑底随同挖方一起设置集水井,并沿坑底的周围开挖排水沟,使水流入集水井内,然后用水泵抽出坑外。
人工降低地下水位
井点排水:在基坑周围或一侧埋入深于基底的井点滤水管或管井,以总管连接抽水设备,使地下水低于基坑底,以便在干燥状态下挖土。这种方法适用于土质较差(如细砂、粉砂等)且基坑开挖深度较大的情况。
其他排水方法
管井排水法:适用于渗透系数较大、地下水埋藏较浅、颗粒较粗的砂砾及岩石裂隙发育的地层。其他方法如真空排水法、喷射法和电渗排水法适用于开挖深度较大、渗透系数较小且土质较差的地层。
排水量的计算
初期排水:初期排水总量应按围堰闭气后的基坑积水量、抽水过程中围堰及地基渗水量、堰身及基坑覆盖层中的含水量,以及可能的降水量等组成计算。排水时间的确定应考虑基坑工期的紧迫程度、基坑水位允许下降的速度、各期抽水设备及相应用电负荷的均匀性等因素。
经常性排水:经常性排水应分别计算围堰和地基在设计水头的渗流量、覆盖层中的含水量、排水时降水量及施工弃水量。排水方式包括明沟排水和人工降低地下水位两种。
排水设施的设计与施工
排水系统的设计规范:理解排水系统的设计规范,熟悉排水管道的布置和计算方法,以及掌握排水设施的施工要领。重点复习相关法规和标准,多做真题。
截水方法:当降水会对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造成危害或对环境造成长期不利影响时,应采取截水方法控制地下水。采用悬挂式帷幕时,应同时采用坑内降水,并宜根据水文地质条件采取坑外回灌措施。
在实际工程中,一级建造师需要根据具体的工程条件、地质情况、施工工期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排水方法和设备,确保排水效果和工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