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免科条件如下:
符合全科报考条件的考生
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满10年;
可以免考《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这两个基础科目。
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并且经过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考生
可以免考《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
可以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这些条件旨在为那些在安全生产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程师提供免考的机会,以减轻他们的考试负担,并确保他们能够更高效地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