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想要落户,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劳动合同
社保缴纳证明
居住证明等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公安机关户籍科。
资格审核
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落户条件。
公示
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核准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核准落户。
办理户口迁移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完成落户
将户口迁移到目标城市,并办理新的身份证。
注意事项:
在提交申请前,请确保自己满足当地的落户条件。
材料准备要齐全,避免因缺少材料导致申请被拒绝。
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以获得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