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员证更改制度,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资格证书长期有效
已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效用不变,将作为其水平能力的证明。
废止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关于资格证书原则上每四年验证一次的规定,即造价员资格证书长期有效,无需进行继续教育。
变更申请与手续
造价员工作单位变动或单位名称改变时,持证人需提出变更申请。
变更手续可能包括填写变更申请表、原聘用单位和现聘用单位的同意签章、单位名称变更核准文件等。
变更时间要求
造价员从业单位变动或因单位名称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天内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工作单位属于原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所辖范围的,应到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
跨地区变更
造价员跨市或跨省变更时,需携带原工作单位所在省级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到调入所在省级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更换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其他注意事项
变更申请表应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变更核准后,原专用章将被收回,并重新制作专用章。
这些信息综合了不同时间发布的相关文件,提供了关于造价员证更改制度的详细说明。建议在实际办理变更手续时,参照最新的规定和当地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