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滚动规则如下:
考全科:
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如果未能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完成考试,第一年已取得的成绩将会作废。
免二科: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
增项考试:
增项考试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
成绩有效期: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如果考生在第一年通过了部分科目,这些成绩可以保留到第二年,与第二年的成绩一起滚动。如果第二年未能通过所有科目,第一年通过的成绩将作废。
请注意,这些规则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关注最新的官方通知或指南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