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实务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注册单位变更
需要在原聘用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在新聘用单位办理入职手续。
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合同到期的相关证明文件、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如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干张。
由新聘用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注册单位的变更。
专业类别变更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已取得过一个专业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已通过增项考试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合格证明。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增项考试成绩单、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填写《建造师专业类别变更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完成专业类别的变更。
执业资格注销
需向注册机关提交注销申请,注销原因可能包括: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年龄超过65周岁、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
准备相关材料,如解聘证明、死亡证明等,填写《建造师执业资格注销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议
在进行变更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确认所需的具体材料及格式要求,以确保变更过程顺利进行。
变更过程中需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变更进度。
若涉及跨省变更,还需提供额外的相关证明,如调入省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变更完成后,应及时向新聘用单位提交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按照新聘用单位的要求进行相关工作。同时,还需关注相关的继续教育要求,以确保资格证书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