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考点分配原则如下:
根据考生报名地点分配:
考生的报考地点将作为考场分配的依据,考生将被分配到离其报考地点较近的考场进行考试。
根据考生报考科目分配:
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机电工程等10个专业科目,考生将被分配到相应的科目考场进行考试。
考场分配应均衡:
为了保证各考场的考试质量和公平性,考试机构应当根据报名情况和场地条件,合理分配考场,尽可能做到考生数量均衡分配。
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会有具体的考场地址。
建议考生提前关注自己所在地区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并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以便提前安排好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