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职责监理工程师

蔡菜哥哥 · 2024-12-26 02:10:01

法定职责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实施规则并监督执行

为本单位制定详细的实施规则并监督监理工作的执行。

监督指导监理员工作

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发现人员调整动态并提出建议。

监督管理项目方案或变动

对本单位工作的方案或变动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动态。

深入施工现场

深入施工现场,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督,并在遭遇紧急情况时及时叫停并调查事故原因。

检查工程质量和验收

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汇报工作情况

按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本单位的工作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请示,并根据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确定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编制和审批监理文件

主持编定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工作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审定承包单位文件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处理工程变更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审核签署申请和结算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调解合同争议和处理索赔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编写监理报告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审核签认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协调各方关系

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好各方关系,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提供技术咨询

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以确保施工工程达到法定标准和质量要求。

这些职责体现了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面监督管理作用,旨在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性,并协调各方关系,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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