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内容及职责

赫顿百知 · 2024-12-26 02:10:19

监理的工作内容及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习相关法规和标准

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熟悉项目合同和图纸

熟悉所监理项目的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检查和验收

学习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正确理解设计意图,严格按照监理程序、监理依据进行检查、验收,并掌握工程全面进展的信息,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监督和记录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投入。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

旁站和工作记录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检测、施工安全、合同纠纷、施工干扰、监管部门和业主意见、问题处理结果等情况,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协调和沟通

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

督促承包商向业主方提交《质量保修书》,并在工程保修期将到期的前1—2个月,组织业主方以及承包商共同对工程进行全面目测检查。

处理质量和安全问题

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要派建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

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好建设监理记录。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

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维修和保修期管理

在工程保修期将到期的前1—2个月,由监理组织业主方以及承包商共同对工程进行全面目测检查。

如发现质量问题,监理及时发出《工程维修通知书》,要求承包商在接到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派人进行维修。

承包商若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维修,监理人员应书面通知业主,按合同可由业主委托其他承包商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施工合同规定在质量保修保证金中扣除。

监理资料管理

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并交内业人员统一归档。

编制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参与工程验收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并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其他任务

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任务。

这些职责涵盖了监理工作的各个方面,从项目初期的准备到施工过程中的监督、质量控制和工程验收等,确保工程按照既定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要求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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