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效用保持不变,它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允许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免考基础科目。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建办人〔2016〕7号), 造价员不再进行继续教育、延续及变更登记工作。
此外,造价员资格证书并不等同于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这意味着,尽管造价员资格证书仍然有效,但它不再具备进行继续教育、延续或变更登记等资格。
因此,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这些规定,做好造价员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管理衔接工作,并明确造价员资格证书与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