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抗震目标为 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这一目标体现了我国抗震设防的“三个水准”原则,具体解释如下:
小震不坏:
指当建筑物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中震可修:
指当建筑物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但经过一般性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大震不倒:
指当建筑物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这一目标旨在确保建筑物在不同强度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减少地震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