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在审查设计变更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审查:
审查设计变更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设计变更内容是否与原工程标底预算重复列项,确保设计变更增加的经费已包含在合同造价中。如有重复,应与签证人员联系补充修改,使其符合规定后再进行调整。
审查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确认设计变更是否具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盖章及现场人员的签字,重要变更还需设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签字,手续不全者不予计算。
审查内容是否清楚
设计变更资料应齐全,内容表达清晰,包含具体的变更部位、变更原因、变更项目、数量及特殊情况的技术处理意见。对于内容不清楚或过于简单的变更,应核实具体内容情况,补充设计变更签证。
审查签证是否准确
检查有无把不属签证范畴的内容列入签证参与决算的情况,例如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返工的项目、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项目及施工单位现场用工等。
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如工艺改变、设备选型不当、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或其他原因。坚决杜绝内容不明、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的变更。
工程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总概算的范围之内
若设计变更可能超概算,需慎重并报有关部门同意。设计变更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应由监理部门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通知,并由监理工程师办理签发手续后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的价款计算方法
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或参照类似价格执行。若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详细审查,造价员可以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合规性,避免因设计变更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施工进度缓慢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