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销补办

西东指北 · 2024-12-26 03:08:48

一级建造师注销后想要补办,可以参照以下步骤进行:

申报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是补办一级建造师证书的第一步,需要填写持证人姓名、所遗失的证书名称、所考专业、证书级别、证书编号等信息,并有工作单位的盖章。

登录中国建造师官方网站

补办人需要登录中国建造师官方网站,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选项,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等情况说明。

个人补办和企业补办

个人补办:个人需要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选择个人登录后找到相关选项,填写个人有效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信息进行补办。

企业补办:企业需要登录企业版,进入遗失补办项目,选择需要办理的人员,进行信息核查,确认无误后选择上报,并准备遗失声明、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B证扫描件等材料送入所在省份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提交补办申请及相关材料

补办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销申请表等,并按照要求提交给相关部门。

审核与公示

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进入下一步。

领取补办证书

审核通过后,补办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和办理凭证到指定的领证(章)处办理领取证书和印章手续。办理时间一般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周五下午不办理)。

建议:

在补办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补办进度。

如果选择企业补办,建议提前与企业相关部门沟通,确保补办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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