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起吊要求

星辰奇趣 · 2024-12-26 03:10:43

二级建造师在起吊过程中需要遵守以下要求:

吊点位置 :应按设计规定或根据计算来确定。

吊环与吊绳:

吊环应顺直,吊绳与起吊构件的交角小于60°时,应设置吊架或吊装扁担,尽量使吊环垂直受力。

吊移板式构件:

不得吊错板梁的上、下面。

施工前准备

技术人员应同有施工经验的工人研究制定方案,并向参加操作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要求操作时精神集中,听从统一指挥。

检查作业范围内有无危险地段和架空电力线路及其它障碍物,必要时应设禁区。

作业人员应视危险程度挂安全带,戴安全帽。

受力杆件、钢丝绳、起升动力及锚固设施

所有受力杆件、钢丝绳、起升动力及锚固设施均应校算其受力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3.0,钢丝绳安全系数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例如缆风绳为3.5,缆索起重机、承重机为3.75,手动起重设备为4.5,机动起重设备为5~6,作吊索无弯曲为6~7,作捆绑吊索为8~10。

钢丝绳只允许插接,插接长度应为20~25d(钢丝绳直径)且不小于300mm,凡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接头;用于拖拉绳的可以卡接,卡子方向应一致,间距为5~6d,U形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压板应压在受力绳上;绳索(千斤绳)两头插成环套的插接长度应不少于15d且不得短于300mm。

地锚与拖拉绳

所有拖拉绳(缆风绳)需用直径12.5mm以上的钢丝绳,且需设专用地锚。不准拴在电杆、树木或脚手架上。地锚必须根据受力大小按标准埋设、选位适宜,拖拉绳与地面夹角不宜大于45°,如条件有限应适当加深地锚埋设以增大垂直方向的压力。

起重机械使用要求

千斤顶应定期维护保养,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螺旋千斤顶及齿条千斤顶的螺杆、螺、母的螺纹及齿条磨损超过20%时,不得继续使用。液压千斤顶用油油质应清洁,油量不得低于额定值。作业环境温度在以上时,应采用10号机油,作业环境温度在-5°C及以下时,应采用锭子油或变压器油。千斤顶底部支承面应坚实,顶部的工作面积应核算工件局部的稳定性,千斤顶必须安放在稳固平整结实的基础上,通常应在底座下垫木板或钢板,以加大承压面积,防止千斤顶下陷或歪斜。使用千斤顶时,应随着工件的升降随时调整保险垫块的高度。用多台千斤顶同时工作时,应采用规格型号一致的千斤顶,动作协调,升降平稳且每台千斤顶的荷载不应超过其额定荷载的80%。

滑车组功、定(静)滑车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m;跑绳进入滑轮的偏角不宜大于5°。当滑车的轮数超过5个时,跑绳应采用双抽头方式。

卷扬机安装在平坦、开阔、前方无障碍且离吊装中心稍远一些的地方。起重吊装中一般采用电动慢速卷扬机。选用卷扬机的主参数为额定载荷。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有:额定载荷、额定速度、钢丝绳直径及容绳量等。严禁超负荷使用卷扬机,在重大的吊装作业中,在牵引绳上应装设测力计。

现场布置与吊装过程

对施工场地进行全面的勘察,确保了解场地的地质条件、周边环境以及可能影响吊装作业的任何因素。根据吊装方案,合理布置起重机和其他辅助设备的位置,确保作业空间充足且不影响周围环境。

吊装前的检查:再次确认所有设备和工具的准备情况,包括绳索、卡环、滑轮等。设置明确的吊装信号系统,确保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之间的沟通顺畅无误。

吊装操作:按照预定方案,启动起重机,缓慢提升二级建造师直至达到预定高度。在此过程中,应密切监控起重机的负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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