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造价员的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依法从事工程造价活动:
造价员有权依法进行工程造价的相关活动,这是其基本权利。
使用造价员名称:
造价员可以在其执业过程中使用自己的名称。
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造价员有权在本人执业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保管和使用资格证书:
造价员有权保管和使用本人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参加继续教育:
造价员有权利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以提高自己的从业水平。
举报违法行为:
造价员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计价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独立承担工程造价业务:
二级造价工程师可以独立开展工程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等工作。
参与工程预算编制和工程结算审核:
造价员可以参与工程预算编制和工程结算审核等工作。
综上所述,交通部造价员的权限相对有限,主要集中在从事工程造价活动、使用其名称、签字盖章、保管证书、参加继续教育、举报违法行为以及独立承担一定的工程造价业务等方面。对于二级造价工程师,还有更具体的工作职责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