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监理工程师收红包是 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监理工程师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收受施工单位的红包,无论是何种名义,均属于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具体的法律责任包括:
刑事责任:
收红包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构成受贿罪,会被判处刑罚。具体刑罚根据受贿金额的大小和其他情节轻重,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最高可达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应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因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拒绝收受任何形式的红包,以维护公正、公平和廉洁的工程建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