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在进行消防验收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消防验收资料的要求
提交完备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包括消防验收申请人、申请项目、审批文件、消防设施设计文件、消防验收报告等。
消防验收审查的职责
省级、地级、县级消防机构应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做出合法、合理的审查意见,并及时向申请人通报审查结果和意见。
消防验收的规定和程序
消防验收按照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进行验收。
消防验收程序包括验收前会审、现场勘查、备案、造册等环节,由省级、地级和县级消防机构分别负责。
消防验收的具体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要求遵循行业规范,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类型、等级、变更等情况,验收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消防验收项目包括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标志是否设置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等。
消防验收的标准
消防验收标准应当遵循当前行业规范和国家标准要求,满足安全生产、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对于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建筑工程,要设置期限或一次性整改,整改后方能再次申请验收。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
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在竣工后需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施工质量验收
消防工程师应对已完成的消防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包括消防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固定情况、设备的性能和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管线布局是否合理等。
应急疏散系统验收
对建筑物内的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紧急照明和消防广播系统等进行检查,确保其设置合理、装饰美观,同时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消防设备验收
对消防设备进行逐一检查,包括消防水源和水泵设备、灭火器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等,确保其功能正常、操作可靠。
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应提前一天报验,由甲方人员、监理部人员、施工单位施工员和质量检查员共同验收,必要时要有下一工序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员和工程分管人员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建筑工程在竣工后的消防安全性,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安全工程师在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和安全措施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