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员继续教育的标准,可以总结如下:
继续教育周期
造价员每三年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必修课以中价协确定的学习内容和编制的培训教材为主。
继续教育形式
注册造价工程师可以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参加“会员管理系统”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系统”进行学习。
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
初始注册与逾期
初始注册逾期的造价工程师需要进行继续教育。
学时要求
造价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某些情况下)。
每两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积不得少于60学时(某些情况下)。
证书有效期与继续教育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
注销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后重新申请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造价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得到及时更新和提升,以适应行业的发展需求。建议造价员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并选择正规的学习平台,确保学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