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免考政策如下:
已取得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时,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可免考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
专业资质“一脉相承”者
已获造价工程师(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时,免考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因其基础理论相通,公路、水运造价积累夯实通用知识,转换赛道时,免重复研习,专注新专业实务提升,体现行业对跨专业深耕者“减负”关怀。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已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的学习负担,允许其免考部分科目,从而更快地获得其他专业领域的资格证书。建议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