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遴选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背景
必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要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大学本科学历的,需要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的,需要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的,需要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的,需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协调各方面利益,妥善处理各种疑难问题,并能够始终坚持正确的管理方针,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安全与质量。
综合素质
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养,能够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有效地组织工程施工、管理和技术研究等工作,并积极参与行业进修培训,持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
社会贡献
作为职业技术人员,一级建造师应该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并推广行业技术进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推广能力,能够为行业发展和国家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这些条件综合起来,旨在确保一级建造师不仅具备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还具备高度的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能够胜任复杂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