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变更上传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变更申请报告;
原监理合同副本;
新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
公司出具的变更函;
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退休证、警官退休证)复印件;
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提供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复印件);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单位的,还须提供满足新聘用企业所在地相应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注册专业的,应提供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