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权限

赫顿百知 · 2024-12-26 04:55:19

一级造价工程师持有者拥有以下权限:

执业权利:

一级造价工程师有权依法独立执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计量与计价、招标代理、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等,并享有签字权和承担相应责任的权利。

职业尊重权:

在职业活动中,一级造价工程师应受到尊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继续教育权利:

一级造价工程师有权参加国家和地方举办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以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保密权利:

在执业过程中,一级造价工程师有权要求对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获得报酬权:

一级造价工程师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拒绝非法指令权:

在执业过程中,一级造价工程师有权拒绝执行违法违规的指令。

参与决策权:

一级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称评定权利:

一级造价工程师有权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职称评定,获得相应的职称。

设立咨询单位权:

一级造价工程师可以申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举报权:

一级造价工程师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正当计价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需要注意的是,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并且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性和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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