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是针对那些已经具备一级项目经理资质,但尚未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特定条件下颁发的临时性执业证书。以下是关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关键信息:
目的 :解决建筑行业一级建造师人才短缺问题,允许持证人担任一级建造师职务,参与建筑设计和施工工作。有效期:
临时执业证书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制,持证人在有效期满后需要满足条件进行换证,才能继续执业。
报考条件
申请人必须持有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需要受聘于建筑业企业,并符合一定条件,如工作经验、学历和职称。
法律效力:
临时执业证书具有与注册建造师证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允许持证人合法进行项目管理。
考试优惠:
持有临时执业证书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时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取消情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发布时间较近的资料,具体政策可能有所变动。建议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