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作废:
通过所在建设工程技术人员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注销
申请人可以向所在的建设工程技术人员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所需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一级建造师证书原件、注销申请书及缴纳相应的手续费。
到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注销手续
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到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提供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完成相关手续。
因特定原因被强制注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一级建造师在以下情况下会被强制注销:
有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受到刑事处罚的;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证书被作废
如果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将被宣布作废。例如,江西省人社厅曾宣布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杨娇所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专业)及市政、公路增项证书全部作废。
建议
诚信报考:建议所有考生诚信报考,不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免证书被作废,影响个人职业发展。
及时申请:如果因个人原因需要注销一级建造师资格,应尽早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完整材料,以确保注销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