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调价公式涉及多个不同的计算方法和公式,具体取决于工程类型、合同条款以及所考虑的成本要素。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调价公式:
建安工程调值公式
公式:P = Po × (ao + a1A/Ao + a2B/Bo + a3C/Co + a4D/Do)
说明:
P:调值后合同价款或工程实际结算款
Po:合同价款中工程预算进度款
ao:固定要素,代表合同支付中不能调整的部分
a1, a2, a3, a4:代表有关成本要素(如人工费用、钢材费用、水泥费用、运输费等)在合同总价中所占的比重
Ao, Bo, Co:与a1, a2, a3对应的各项费用的基期价格指数
A, B, C, D:与a1, a2, a3对应的各项费用的现行价格指数
调值金额计算公式
公式:调值金额 = 合同价款 × 调值比例
说明:
调值比例 = (调整后工程量 - 原工程量) / 原工程量
调整后工程量:按照实际情况重新测算的工程量
原工程量:合同签订时的工程量
调整后工程造价公式
公式:调整后的工程造价 = 原工程造价 × 调整系数
说明:
调整系数 = 城市人工成本指数 × 城市材料成本指数 × 城市设备成本指数
城市人工成本指数、城市材料成本指数、城市设备成本指数可以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报》中查询得到
价格指数调整公式
公式:P2 = P0 × (I2/I1)
说明:
P0:基期价格
P2:报告期价格
I1:基期指数
I2:报告期指数
动态结算调值公式
公式:P = P0 × (0.15 + 0.35A/A0 + 0.23B/B0 + 0.12C/C0 + 0.08D/D0 + 0.07D/D0)
说明:
P:调值后合同价款
P0:合同价款中工程预算进度款
A, B, C, D:代表不同成本要素(如人工费用、钢材费用、水泥费用、运输费等)在合同总价中所占的比重
A0, B0, C0, D0:对应的各项费用的基期价格指数
这些公式可以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应用。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选择合适的公式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