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单位未给上社保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单位协商: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单位领导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补缴社保的协议。如果单位拒绝,可以尝试其他途径。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社保局投诉,要求他们督促单位补缴社保。在投诉时,需要提供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与单位协商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都没有结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收集证据:
在采取上述措施时,您需要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上岗证、工装、工资条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咨询专业律师:
如果问题复杂,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