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利润计算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税金及附加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财务费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为负) + 投资收益(损失为负)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 营业利润 + 营业外收入 - 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税后利润):
净利润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其中,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则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收入和支出。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施工企业在某年实现了营业收入3000万元,营业成本1800万元,税金及附加180万元,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为320万元,投资收益为8万元,营业外收入为20万元,那么该企业的营业利润计算如下:
```
营业利润 = 3000 - 1800 - 180 - 320 + 8 + 20 = 720(万元)
```
再进一步计算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
利润总额 = 720 + 20 - 0 = 740(万元)
净利润 = 740 - (所得税费用) = 740 - (假设所得税费用为100万元) = 640(万元)
```
因此,该施工企业在扣除所有成本和费用后,最终获得的净利润为64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计算中可能还会涉及到其他因素,如折旧、摊销、财务费用的具体构成(如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等)、税收优惠政策等。这些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