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术语包括以下内容:
质量控制: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过程。
进度控制:
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费用控制:
对工程项目的费用进行控制,包括预算编制、费用核算和支付审核。
合同管理:
对工程项目的合同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
安全生产管理:
预防和控制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监理大纲:
监理工作的总体计划和安排。
监理日志:
记录监理工作过程和发现的问题。
工程变更:
对原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现场巡查: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
验收合格:
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达到规定标准。
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监理规划: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工地例会:
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旁站: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设备监造:
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设备订货合同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
费用索赔:
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
临时延期批准:
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暂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延期批准:
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这些术语涵盖了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