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电气工程师的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参与电气系统的设计和开发工作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电气系统的设计和开发过程,确保系统满足技术要求和客户需求。
参与电气设备的选型和采购工作
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参与选择合适的电气设备和材料,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项目需求和技术标准。
参与电气系统的现场施工和调试工作
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确保电气系统的施工质量和调试效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参与电气系统的故障排除和维修工作
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解决电气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进行维修和维护工作。
参与电气系统的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工作
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进行电气系统的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参与电气系统的文档编写和资料整理工作
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编写和整理相关技术文档和资料,确保项目文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参与项目管理
参与项目计划、进度控制、成本控制等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
参与技术研究和开发
参与新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提升电气系统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参与市场营销和销售
参与产品宣传、客户服务、销售支持等工作,推广公司的电气产品和技术。
其他权限
有权对不合格工程项目出具不合格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顿整改,但需送部长或副部长审批并归档备案。
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决定购买2000元以内的器材。
有权提出职工奖惩要求。
这些权限确保了副总电气工程师在电气系统设计和开发、设备选型、现场施工、故障排除、安全管理、文档编写、项目管理、技术研发和市场销售等方面的重要职责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