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录取规则如下:
合格制:
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合格制,满分为100分,及格线通常为60分。
成绩排名:
录取规则按照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直至招录名额满。如果有多个考生成绩相同,可以考虑其他因素如工作经验、专业背景等来确定录取名额。
综合素质:
考试的目的是选拔出最优秀的人才,因此录取不仅看是否及格,还应以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依据。
审核:
成绩合格后,考生需要进行现场或网上审核,提供相关文件如报名表、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正反面等,具体审核要求以各地人事考试网公布为准。
建议考生认真备考,提高应试能力,并在考试后仔细核对成绩和相关审核材料,以确保顺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