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说明如下:
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2024年9月7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8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试科目:
建设工程经济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含10个专业)。
题型:
客观题
主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试地点
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条件
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具体报考条件包括: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含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成绩管理
考全科(即4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免二科(即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增报专业(即1个科目)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即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选择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进行报名。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具体考务工作由各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
建议考生仔细阅读相关考务通知,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并按时完成报名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