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是 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一级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需要具备管理、技术、经济、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较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以下科目:
1. 建设工程经济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如下: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6.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一级建造师证书是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不是职业资格证书。持有该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担任大型项目经理,并且该证书也是一种技能类证书,证明考生获得了该项技能水平的等级为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