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离职流程如下:
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明确表示自己的离职意愿,并提前30天通知单位。
办理工作交接
与公司协商,确保所有工作内容和项目交接清楚,包括项目进度、文件资料、财务等。
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债务清偿
清理个人在公司中的财物,归还公司提供的物品,结清所有债务和工资。
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退还所有员工证件,如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并确保工资和其他应得款项结清。
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应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公司需出具正式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以便员工办理后续手续。
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变更注册
一级建造师需要在中国建造师网上进行变更注册,将执业证书从原单位变更到新单位。
注销注册证书
与公司协商,完成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销手续。
移交相关材料
将所有相关文件、资料、证书等移交给新单位或相关部门。
备份相关资料
在整个离职过程中,确保所有个人资料的备份,以防丢失。
建议:
提前与公司和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了解所有离职手续和要求,避免遗漏重要环节。
在离职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