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迎来了一些简化和更新。以下是主要的更新内容:
取消公示审核意见环节和相关职称注册条件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时,无需申报本人职称情况,住建部在注册审查中不再考核职称条件。
简化注册申请材料
2017年11月1日施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修订后,申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材料,申请人只需对其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
2019年9月16日起,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时,申请人不再提交社保证明,改为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
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根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号)第二十六条,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监理工程师为准入类职业资格类别,对应职称层级为高级工程师(副高级)。
其他相关规定
2020年,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2019年12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这些更新旨在简化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流程,降低准入门槛,提高工作效率,并进一步确认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建议相关从业人员及时关注并适应这些变化,以确保顺利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