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考试成绩要求如下:
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55分(满分100分);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5分(满分10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0分(满分120分)。
全国通用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60%的科目,可以滚动到下一考试年度。
地方性合格标准
各地区的合格分数线可能有所不同,但总体及格分数评定标准都在单科总成绩的60%以上。例如,若满分为120分,则考生需考到72分以上。
具体省份的合格标准
江苏、贵州、浙江、四川、福建: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即法规60分;管理和实务72分。
广东:合格标准为卷面分的50%,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6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0分。
建议考生根据所在省份的具体要求,确保自己的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以便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