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变更业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业绩归属
如果项目中途更换建造师,业绩通常应该由原建造师和新建造师共同享有。原建造师有权分享项目完成中的任何成果和利润,并与新建造师共同分享该项目的业绩。
业绩认定
业绩认定时,一般以竣工证明为准。原项目经理如果半途变换且未参与竣工验收,则不能算作该项目的业绩。
变更流程
遇到建造师变更的情况,需要填写《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表》,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需要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工程项目信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信息,这些信息通常由建设单位填报。
提交资料
办理一级建造师变更业务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变更申请表、原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并注意时间节点和资料的完整性。
建议
与原建造师协商:在变更建造师前,建议与原建造师进行充分沟通,明确业绩归属和分享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
及时变更备案: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填写和提交变更备案表及相关资料,确保业绩能够顺利认定。
与建设单位沟通:在填报平台信息时,与建设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所需信息能够准确填报。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一级建造师变更业绩的过程顺利进行,并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