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成绩复查的流程如下:
提交复查申请
考生需要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前往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申请时,考生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军官证。
填写复查申请表
考生需要填写一份复查申请表,表格中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考试科目、复查原因等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复印件等。
申请表一般需要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交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缴纳复查费用(如有)
部分地区可能需要考生支付一定的复查费用。考生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缴纳相关费用,以免影响复查进度。
等待复查结果
考试机构在收到考生的复查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会组织专门的人员对考生的成绩进行核查。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考生需要耐心等待。
获取复查结果
复查结束后,考试机构会将复查结果通知给考生。考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查询复查结果,或者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接收通知。
对复查结果有异议的处理
如果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考生需要按照相关指引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同时,复查申请一经受理,考生不能再次申请复查。
建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查申请,并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以便顺利通过复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