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相关法规与制度

晓宁说教育 · 2024-12-26 06:39:48

关于造价员的相关法规与制度,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包含关于合同、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违约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例如,合同价款的约定、支付方式、工程质量标准等条款,民法典都有相应的规定,为工程造价的确定和结算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许可方面: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有效期限以及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的相关要求。这些规定影响着工程的开工时间和施工周期,进而影响工程造价的计算和控制。

发包与承包方面:明确了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禁止行为,以及承包单位的资质要求、联合承包、工程分包等规定。这些规定对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质量与安全方面:强调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工程的使用寿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规定了招标的条件和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招标是确定工程承包单位和工程价款的重要环节,招标投标法保障了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不予注册的情形包括: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等。

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无工作业绩。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未经注册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所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并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注册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执业范围包括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违反规定,未经注册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所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并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造价工程师必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诚信执业,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

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

继续教育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这些法规和制度共同构成了造价员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律框架和职业道德要求,确保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性、合法性和公正性。

相关推荐

(c)2008-2025 广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2720号-19